养老院内
老人的房间能安装监控吗?
最新办法来了
政事君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成都印发《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内容、监管主体及分工、监管方式、监管准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底线,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养老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办法》明确了
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内容
在服务监管方面
《办法》提出,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人员考核奖惩、服务纠纷处理等方面制度,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配备相应服务人员。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履行合同和提供服务情况的监督。
在安全监管方面
《办法》提出,养老服务机构应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入住老人明确要求下,可在房间内安装不侵犯隐私的红外热像仪等监控设施,并根据老人意愿,调整监控范围和取景角度,同时养老服务机构有义务将监控记录进行保密处理,相关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在从业人员监管方面
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沟通不畅
协调不力、职责不清等问题
《办法》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对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监管不够、处置不力、查处不严等弱项,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无疏漏。
在监管方式方面
《办法》提出,坚持行政执法与多元监督相结合,营造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绩效评估与审计监督,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等级评定,提升智能监测监控水平,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强化社会监督。
在监管准则方面
《办法》提出,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共享,持续完善综合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规范监督检查手段、行政执法行为和处置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情况纳入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综合考核,保障《办法》落地落实。
蓉城政事记者 彭惊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养老机构如何监管?成都出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