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于日前正式实施,许多变化让人眼前一亮。和之前的政策不同,前来为老人进行评估的并不是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是具备专业资质的执业医师、专业护士。

“您看看,旁边照顾您的这个人是谁?”今天上午,在通州区中仓街道张淑珍老人家,来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老年医学科的副主任医师张芹对老人进行上门评估。85岁的张大妈长期卧床,患有多种老年病,开口说话都比较困难。

“老人吃饭、洗澡、大小便怎么解决?老人有需要的时候会自己说吗?”评估人员一面询问老人家属,一面在平板电脑上进行操作。记者看到,评估系统量表中有23个小项,涵盖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3个大项,从而帮助评估人员进行准确评估。

“医生护士比较专业,我们心里也比较踏实。刚才评估人员还指导我们怎么给老人吃药呢。”现场,张大妈的小女儿周荣建对评估工作给出了“好评”。

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本市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参与评估工作的一些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一些评估机构存在评估标准把握不严格、评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评估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针对这些问题,市民政局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评估工作进行改革。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新规,本市对评估工作进行重大调整,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主体由社会组织调整为执业医师、专业护士。办法明确,凡具备执业医师、专业护士资质且在本市卫健部门登记管理的人员,均可成为评估人员。本次调整后,区民政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本区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库,评估人员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负职业专业技术责任。

在评估流程方面,《实施办法》明确,评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初步调查、派单、现场评估、公示与确认、评估结论告知等步骤。评估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应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过程不影响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时间,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其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计算时间自评估申请当月起计算。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透明,增设了街道(乡镇)初步调查程序、评估结果事前公示程序,并明确现场评估结果应在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社区(村)固定公开栏、所在小区及所在楼门院进行公示。

此外,评估结果还设置了有效期。85岁及以上被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评估结论长期有效,其他老年人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均为五年。评估结论有效期满前60日内,街道(乡镇)应依托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提醒申请人重新申请评估。申请能力评估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可通过登录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或首都之窗在线申请并填报基本信息,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为加强监管,《实施办法》针对评估人员、评估对象、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及涉及评估工作的相关个人,均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办法明确,评估对象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抽查评估、监督管理;当身体状况好转,不符合重度失能条件后,应主动申请退出。评估对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获取评估结论的,将取消其政府补贴资金获取资格,责令其退回相关补贴,且一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同时,处理结果将面向社会公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市民政局电话65868811或拨打各区民政局电话咨询,或在市民政局官网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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