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养老服务条例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建小区配建不低于 300㎡养老服务设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广西养老服务领域里的首部立法。《条例》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七种形式,新建小区需配套不低于 300㎡的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小区至少配建 300㎡养老服务设施

在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和配套建设设施的数值标准。

其中,规定人均用地不少于 0.12㎡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需求等情況逐步提高标准。

同时,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以及每 100 户不低于 20㎡且单处不少于 30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未达到每 100 户不低于 15㎡标准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配置。

据悉,《条例》规定 ,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红十字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向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应急救援和照护技能培训服务;规定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床位还有剩余的,可以按照见义勇为伤残、计划生育家庭等老年人优先轮候入住方式向社会开放;规定自治区应当重点保障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基本护理需求,建立实施长护险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

《条例》明确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规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七种形式,包括开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物业等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开设长者食堂,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企业运用智能技术手段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应急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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