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李海楠

  发力优化养老服务升级,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正在迎来一批提速潮。
  继《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亦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持续提速,彰显出举国上下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其中,围绕养老服务现存短板持续发力,正在成为各地积极探索求解养老服务升级的共同着力点。
  近两年来,地方版养老服务条例陆续落地实施,比如,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等等。
  这是对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坚定贯彻。
  2018年12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在此之后,中央及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地方立法聚焦养老服务,结合当地实际明晰养老服务供给的相关标准、财税、土地、人员配备等,无疑更有利于各地养老服务加快补短板步伐。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养老金工作室副主任刘广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都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关键在于如何落实。“正所谓三分政策七分执行。”他表示,“对于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和服务供给而言,地方版立法会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让一系列规定更加结合实际和有的放矢地落到实处。”
  此外,在地方提速密集推进养老服务立法落地的背后,更进一步凸显了当前养老服务市场亟待进一步予以规范的客观实际。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4.2%。据测算,“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
  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还伴随着家庭结构呈现出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减弱,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工作中的短板问题。
  比如,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双向合作、强化土地财政税收等倾斜政策吸纳社会力量供给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等内容均在个地方版养老服务条例中有所体现。
  刘广君认为,作为重要的民生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升级,必须确保政府和社会力量双管齐下,加快形成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主流模式。这就必须在政策面上率先做好引导,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通过税费减免、土地、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上给予政策优惠,同时须进一步强调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大监督约束力度,确保相关服务供给的安全是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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