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玉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保障,近年来北京市建立服务清单,完善保障体系,开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重点,对象“兜得准”。2020年4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失能失智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纳入本市基本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通过制定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地方标准,组织执业医生、专业护士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结合社救、计生、残疾人等数据共享比对,确定29.98万名基本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给予分类保障。

建立清单,老人“看得见”。自2021年开始,制定《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修订形成《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区分达到待遇享受年龄老年人、重点保障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形成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 3大类基本养老服务33个项目,分别明确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和责任主体,方便老年人快捷掌握自身所能享受的惠老政策。

强化补助,服务“有保障”。为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为重度失能或残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为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最高可达每人1700元。自2019年实施以来,累计发放津补贴82亿元,惠及92万名老年人。建立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制度,每月补助1200元至3600元,确保重点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住得起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为20余万居家重度失能失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应急呼叫、养老顾问等4项基本养老服务。

创新模式,需求“全覆盖”。针对全市99%的老年人在家养老,22万多名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实际,按照“培育一类主体、构建两种模式、实现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聚焦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刚性服务需求,构建覆盖“床、护、助、餐、医、康”的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一站式”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作者系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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