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市鼓励各区利用农村地区闲置的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

为加强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市民政局起草了《北京市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是指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让农村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就近获得运作稳定的互助类养老服务的组织形式,是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的“神经末梢”和服务终端。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坚持“政府支持、乡镇统筹、多元参与、一村一策”的原则,就近为本土本乡老年人提供互助性养老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需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以分片包户的方式设置1名或若干名邻里互助员,每名邻里互助员服务不超过10名老年人。在保障方面,本市拟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按每个服务点不高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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