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是2019年12月份发布的,也是我国第一个养老机构的强制性国标,1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然后在这个大的框架之下,涵盖了11个配套的行业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和“九防”等要求,这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对于养老机构来讲,怎么做到这么细的一个标准,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嘉宾,他是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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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行业标准也是

强制性的吗?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11个配套行业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不是强制性的,推荐给各养老机构参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使用的。强制性的标准是养老机构必须执行的,如果不按照强制性的标准执行,就会被依法处罚。推荐性标准是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可以辅助养老机构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地落实强制性标准。它们是相互配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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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防”标准为什么

要做得这么细?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养老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做得这么细,人的需求是非常个性化的,也是可变的,非常多样化,对人的服务标准向来就比较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因为年纪、疾病等原因,老年人需要特别的关心和照护,只有标准很细,才能够细致入微,才能贴心和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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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跌倒”为什么要进入

强制性国标?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我们都知道跌倒是老年人非常大的一个危险,跌倒之后对老人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在养老机构老人发生跌倒也是很多的。跌倒有很多原因,有老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的因素,强制性标准把跌倒的一些风险和一些可知、可控的因素把它筛选出来形成标准,那么养老机构落实就会预防和减少老年人跌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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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后,

不达标的养老机构怎么办?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从我们前期的调查来看,应该说大多数的养老机构都能达到这个标准。当然这其中也分层次,可能一半以上的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已经超过这个标准了,还有一部分机构可能还要努点力,也能够到这个标准。很好的一部分可能达不到这个强制性标准,或者说目前它不稳定,那就需要它来整改,需要它对照标准不断地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规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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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标准生效落实?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通过两个机制来实现,一个是民政部会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持续地监管,纳入日常的重点监管范围,一旦违反这个标准,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是个压力或者说外力。第二个方面是养老机构必须对照标准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服务,因为它一旦违反这个标准。出现了事故或问题,老年人或其家属就可以对照这个标准进行维权,这也是对它自身的一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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