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新华社发布了一篇标题为“海南200余人购买“退休身份”被骗600多万元”的文章:

此案件发生在海南省的屯昌县,有人以总价4.5万元购买国营农场职工退休身份的名义,共骗取200余名人员共计600多万的养老钱。虽然说犯罪分子得到了审判,但这些被骗走的资金何时能悉数退还给受害人将是个未知数。其实,参保陷阱不只这一个案件,每年都有各种被骗的新闻,想要避免血汗钱打水漂,参保的5个误区一定要知道,希望你没有中招:

第一,试用期不能上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要求,试用期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而按照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只用工之日起已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后就应当建立书面合同。意味着,试用期是应当参保的。如果建立劳动关系,通过不签合同不参保来降低成本,企业是违规操作,劳动者工作期间是没有保障的,属于一些在工厂工作的人,受工伤的几率更高,没有社保,一旦出了问题,工伤保险基金不会负担,将加重家庭经济压力,而在该参保的是时间没有参保,你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长也会减少,未来退休时,计算的缴费时间也要跟着缩水了。

第二,退休不足15年应放弃参保

不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将没有养老金终身发放,晚年可能要一直打工,但受年龄限制,找工作困难,没有收入就麻烦了。虽然原则上应当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满足参保15年的要求,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但现实情况下,还有挽救办法,首先,申请延迟退休,可以继续参保缴费,属于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5年后还没有交足15年的标准,可以一次性补缴。其次,如果单位不能帮你继续缴费,有条件的可以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由个人继续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最后,实在不行的,可以转为城乡居民保险,进行一次性补缴。虽然养老金水平低,但和职工养老金一样也是终身制的,只要在世就可以发钱,相比不参保还是要更划算一些。

第三,可以参加两份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两份养老保险领取2份养老金这是不可行的,因为国家只允许一个人参加一份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一份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实施了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随着各省市完善,系统升级后,重复参保的人可能将无所遁形了。而违规领取2份养老金,是要退还的,否则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罚,不只是要负担罚款的缴纳,还将负担刑事责任。有这一记录,退休人员可能不太担忧,因为有养老金,不用工作也可以,但是子女们要考公、考编,政审时需要了解父母的情况,到时候孩子的工作可能就要受影响了。

第四,补缴保险可以随便选择缴费年限

属于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人,也不是随便想交几年就交几年的,按照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一次补缴的,但前面说了需要满足在2011年之前参保,并延迟退休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以去缴费,但最多也只有15年。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直接补缴,但是缴费年限也卡在最多15年上。相比其他从年轻时就参保不断缴的人,这部分养老保险可计算时间最多只有15年的人,养老金水平将非常低。

第五,挂靠参保符合规定

不少人因为没有单位参保,又想参加职工社保,就选择找中介挂靠,但今年之后这一漏洞将逐步被收紧。人社部已经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从3月18日起已经实施,中介帮忙参保属于伪造资料参保的范围,按照新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领到的养老金也不属于自己,全要退回去,还要按照领取的数额罚款2~5倍。所以,还没退休的人参保的,还是尽量找正式单位参保,或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都可以拿到比居民养老金更高的收入,但千万别再违规参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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