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充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022年4月以来,中央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高检院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贡献首都检察力量。为生动展示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成效,京检君精心策划推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栏,及时编发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依法办案、机制建设、法治宣传等经验做法,共同聚焦检察担当,交出满意民生答卷!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

北京市检三分院

基本案情

尹大爷今年60多岁,一直没有办理过社会养老保险。不久前,尹大爷听说一个叫李某的人“有关系、有背景”,只要交了钱就能办理“超龄社保”,而且很多人已经通过李某成功办理。为了“老有所养”,尹大爷将多年积蓄的7万余元拿给李某,在李某的帮助下办理了“超龄社保”。很快,尹大爷顺利收到了“养老金卡”,并在银行取得了第一笔“养老金”800余元。

这个“养老金”到底是不是真的养老金?带着质疑,尹大爷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了查询资金来源的要求。结果一出,尹大爷惊呆了——他所收到的养老金并非来自人社部门,而是来自李某的私人账户。再经人社部门核实得知,人社部门的系统内根本没有尹大爷参保信息。尹大爷发觉上当受骗,当即报警。

经警方侦查发现,李某是当地一家企业的职工,熟悉企业职工的社保办理工作。近年来,李某以能在社保局拿到名额帮助办理养老保险、超龄保险的名义,按照人均8万~9万元的价格,陆续骗取了100余人的“办理费”,共计910余万元。为了不被发现,李某实施诈骗时都会为被害人办一张银行卡,每月准时向卡内转入相应的“养老金”。但实际上,所有的钱均被李某用于炒股票、炒期货。李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他只要赚了钱,便可以保证一直将“养老金”支付下去。截至案发,李某的股票和期货账户,已经基本亏损殆尽。

检察官提醒: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大家的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老年人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成为了诈骗案件的侵害对象。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代办“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此外,对于所谓的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业务内容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子女商量,遇到疑似诈骗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 北京市检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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