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千上万元购买保健产品,

就能入股该保健公司,

买的越多,返利越多,

每月最高返利11000元!

这样的好事你心动了么?

前段时间,诸暨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投资返利”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法院多措并举成功帮170余名中老年被害人挽回全部损失。

几年前,被告人谢某某安排被告人白某某、曹某某、赵某某等人在诸暨各地开办了生活馆、健康信息咨询服务部。

他们通过发传单、开推介大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称,承诺以8000元购买一套保健产品就是入一股,计为一星级,一星级每月返还1000元,二星级每月返还2200元,星级越高,返利越高,最高可达九星级,每月返利11000元,共计返利18个月。另购买相关产品也可计算入星级或获赠股权,获得相应返利。

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谢某某、白某某、曹某某、赵某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17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456万余元,返利204万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252万余元。而这些被害人中绝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诸暨法院始终将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放在重要位置,对公安冻结的被告人谢某某适用的账户资金性质进行重点审查,并在宣判前,由审判人员直接远赴新疆新源县将该账户中的资金人民币3450128.66元划扣至法院账户,确保后续顺利退赃分配。最终使得这起案件的被害人损失得到了全额退赔,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判决结果

诸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白某某、曹某某、赵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谢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对部分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说法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犯罪屡屡出现,主要骗局有“投资养老”“以房养老”“投资返利”“代办保险”“保健产品推销”等。

本案被告人虽未构成诈骗犯罪,但却是一起典型的以“投资返利”为诱饵,瞄准老年人群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分子在这类犯罪中,主要以现场发放鸡蛋、米面粮油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再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等利诱老年人进行投资。但很多所谓的“返利”就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潜在风险很大,最终导致老年人的“养老钱”挽回困难。

法官提醒

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贪图便宜。

强化警戒心理,绝不轻信盲从。

树立安全意识,绝不泄露信息。

常与儿女沟通,绝不轻易动钱。

供稿: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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