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诈骗犯罪有何特点?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表示,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4月,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检指出,大数据时代,各类犯罪逐步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发展,养老诈骗类犯罪也不例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
数据显示,2022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767件1863人,其中以养老产业为名实施犯罪的827人,其他涉养老诈骗1036人。
据通报,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犯罪手段呈现三个特征,一是诈骗名目上的迷惑性,通常以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还以向老年人介绍当前养老现状、国家的扶持政策等,不断对老年人进行诱导;二是物质上的诱惑性,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用送鸡蛋、杯子等“小恩小惠”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先尝甜头后入陷阱,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以支付高利息、办卡享受补贴额度、入住养老公寓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达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目的;三是诈骗对象的精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犯罪的问题日渐凸显,犯罪嫌疑人往往根据搜集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精准选择老年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误导。
通报显示,1至6月,起诉的养老诈骗犯罪中,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有475人,投资“养老项目”的336人,销售“养老产品”的210人,宣称“以房养老”和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140人。
前述案管办负责人表示,从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来看,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三类犯罪占全部养老诈骗罪名的94.4%。而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养老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老年群体。随着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加上老年人收入稳定,支出项目相对较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多,跟风投资的情况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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