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老篇:预付20万游世界 “终身有效”承诺瞬间失效

老年人退休之后闲暇时间随之增多,外出旅游意愿也随之增强。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预付费旅游产品,承诺一次性支付费用,长期有效,游遍全国乃至世界。但是,这些承诺真能实现吗?

2020年9月,黄某、张某夫妻二人与旅游公司签订《购买协议》,约定黄某、张某申请成为俱乐部会员,年限10年,拥有度假权益。《俱乐部规章制度》载明,“您买的是永久性五星级豪华度假住所,在全世界可以任何时候去您想去的地方,直到永远”“会员每年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度假,只须通知我们就可以了”。黄某、张某支付20万元。后黄某、张某将旅游公司诉至法院,表示二人受旅游公司工作人员邀请听讲座。被一对一工作人员全程跟随说教,在封闭环境内进行高强度、高密度宣传,耗时4个小时。在此情况下,二人签订协议并刷卡。二人网上查询该公司信息,发现很多会员反映想去旅游时无法完成预订,并引发多起诉讼,二人认为协议内容与宣传不一致,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游公司售卖度假产品与传统旅游产品在行使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区别。在行使时受到限制,而限制条件在旅游公司单方拟定并提供的申请、协议中并无明确说明和提示。根据法院核实,旅游公司实际仅在冈比亚和巴厘岛各拥有一家度假村。因旅游公司未对合同条款进行合理说明和解释,致使购买人将度假产品误认为一般旅游度假产品,现购买人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上述合同,法院依法准许。法院判决撤销协议,旅游公司返还相关费用。

法官说法

云凝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一些新型旅游产品采用预付高额费用的方式,在售卖时承诺让退休老人终身享受、自由选择、游历各地。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些产品可能存在一些隐藏的消费陷阱。比如当老年人准备出行时设置了复杂的权益交换流程,设置了不合理的较长提前预定时间限制,不断推销提升等级增加额外消费支出等。而且,这些旅游产品往往一次性收取较高费用,但限定不能解除合同。老年人一旦身体有恙,出行不便,提前预付的高额费用便无法退还,当初旅游的美好设想也终将变为“一纸空文”。在此,我们提醒老年人,在购买新型旅游产品一次性预付高额费用之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并充分考虑自身身体条件,还要明确约定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和退还预付费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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