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日趋明显,近年来,江西省老龄化情况呈现出增速快、空巢化、失能失智老人多等特点。”谈及当地人口老龄化趋势,江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任新华开门见山。截至2020年底,江西人口老龄化率达16.87%,比2010年上升5.43%。

  “我们把养老服务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专题,定期组织养老服务调研,找差距,摸情况。”江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韩燕说。

  “长板不长,短板太短”,任新华直言在调研中发现,江西养老服务有“三难”——用地难、用人难、用钱难。2019年底,江西省人大社会委和江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组队”花了两个月在省内外展开密集调研。

  “江西省已经达到人均养老服务用地国家标准,但出于对城市建成区土地供应紧张和经济因素等方面的考虑,不少养老机构建在了远离老人住地的偏僻地区,建得再大再好,老人也不愿意去。”任新华表示,“很多城市面临着养老用地供需矛盾。”

  “里面床位空着没人住,外面老人排着大长队等着进,养老机构就是不接收”,调研中群众反映的“怪现象”引发调研组思考。

  “专业护理人员不够,根本不敢接。”一些机构负责人道出了原因。

  2021年,江西省养老专业护理人员不足两万人,与老年人口科学合理配比还存在差距。据了解,随着老龄化趋势加速,失能失智老人增多,专业护理需求也日趋多样化。

  “设施短板好补,人才短板难办。江西省院校培养的养老护理人才少、层次不高,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人才招聘难、留住难的问题。”任新华介绍,《条例》对解决养老面临的“三难”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

  “要像规划学校和医院一样保障养老服务用地”

  胡世忠介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和当地民政厅、司法厅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从《条例》起草开始的各阶段都保持着密切沟通。

  2021年2月至6月,江西省民政厅完成对初稿意见建议的征求和修改,社会委提前介入立法,迅速在省内外展开新一轮调研。

  “立法调研既要有针对性,也要有广泛性。”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永亮介绍,在这期间,一共举行了10余场座谈会、论证会,覆盖多个领域和不同人群。“《条例》的制定是一个聚焦主要问题、破解难点问题的过程,必须广泛听取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刘永亮说。

  “要像规划学校和医院一样保障养老服务用地”,在立法工作中,这个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老年人比重超20%的地区,人均用地标准不少于0.2平方米;按照医养结合、就近便利、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规划;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厂房等改造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区应当配套建设公益性的养老服务设施;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核实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刘永亮给记者逐条解读《条例》中关于设施规划与建设的部分,“保障用地、明确公益属性、明确规划验收监管部门职责,形成法律闭环,全是干货!”

  针对“用人难”的问题,《条例》单列一章,从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到技能等级认定,再到给予奖励或补贴,有人形象地说,各项条款把从业人员的“头发丝”到“脚趾尖”覆盖了个遍。

  “有效的”——江西省人大为这3个字较起了真。《条例》总则规定,“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而原来的表述是“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别小看了这3个字,老龄化加剧,‘稳定的’经费保障以后不一定能奏效”,刘永亮说,《条例》从法律上明确“稳定的”经费投入还要是“有效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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