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过一段时间,社会上、网络上有关老年人“负担论”就会泛起。目前来看,积极老龄观更多体现为理念和局部实践,系统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合力尚未形成。

  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实现再就业的渠道尚比较缺乏,相关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老年学研究所副教授谢立黎说:“老年人社会参与存在阻碍,就业保障政策、配套服务还不完善,参与社会活动的信息平台和渠道也比较缺乏。下一步,应完善老年劳动立法,明确再就业老年人与就业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如何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专家建议,将“老有所为”纳入各级老龄事业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制定专项计划。“新老人”群体的职业背景、知识结构在变化,过去的治安巡逻、社区维护等志愿工作,可能已无法吸引现在的老年人参与。要适时发展更适合他们的志愿服务项目,探索面向低龄老年人的志愿服务新种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学校和教育机构,聚焦后代照护、老年人互助、微环境维护、睦邻关系、社区事务等主题,设计活动和持续参与机制,拓宽“新老人”志愿服务社区的参与渠道。

  与此同时,支持有专长的低龄老年人创业,设立“老有所为”创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低龄老年人创建志愿服务机构,开展面向高龄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支持学有所长的老年人开设工作室,传非遗文化与工艺技能。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秀云认为,年龄管理是近年来全球兴起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具,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年龄管理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老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在老龄化社会,须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政府应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针对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反歧视、就业公共服务等制定专门政策,提高年龄偏大的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和就业技能,提高该群体的劳动参与率。

  同时,促进和激励企业实施有效的员工年龄管理策略。强化企业内部的员工年龄管理,鼓励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保持工作能力,并能够延长工作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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