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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搬”到老年人的家中。

今年,通州区试点建设首批500张家庭养老床位,更好地服务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日前,《通州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首批试点床位数为500张,其中于家务乡70张、北苑街道110张、玉桥街道150张、中仓街道120张、新华街道50张。

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通州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依托就近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床边。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具有本市户籍,在通州区范围内居家生活,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均可享受到这项服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结合自身服务能力,与所在街道、乡镇联系,由街道乡镇负责审核老年人的条件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据介绍,前期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工作由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实际情况,制定一对一的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方案。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养老服务机构经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两次健康评估和居家安全评估服务、两次照护者护理技能培训服务每次不少于0.5小时、六次生活照料服务每次不少于4小时,生活照料服务具体项目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试点期间,优先将符合政策条件的服务对象中的低保低收入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纳入试点范围。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快推动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规范家庭养老照护服务流程,提升家庭养老照护服务质量,健全完善通州区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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