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基本含义为“善待长者,奉养父母”。《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主张“大小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可见“孝”分为三个层次,既包括物质层面的赡养和生活上的照料,又包括态度上的“孝敬”,即感情的交流和精神的慰藉。

从当前社会基本的情况来看,我国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经济社会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年轻人生活压力大,晚婚晚育现在更加普遍。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后,一对年轻人赡养四位老人的情况不是少数。家庭模式逐渐改变,家庭养老功能也在弱化,“孝”观念也开始淡漠,甚至还出现有些孩子遗弃父母、拒绝赡养的情况,无奈之下很多老人选择与孩子对簿公堂,最终双方“撕破脸”,令人心寒。

不可否认,传统“孝”文化是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产物,是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护阶级统治的手段和工具,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糟粕,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是“孝”作为一种优秀的品质,应当超越意识形态,成为人的基本良知。对于传统“孝文化”,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在当今中国,为了更好地发展养老事业,弘扬传统文化,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须从孝文化中寻求优秀之处。将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老人正如夕阳,辛劳一生,抚养子女,操持家庭,奉献社会,在晚年时理应得到照顾,从身体上、精神上得到满足。另外,家庭对下一代的培养与教育负有重要责任,“身教胜于言教”父母是孩子人生的首任老师,在家庭总崇尚尊老、敬老,由利于协调家庭代际关系,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代代相传。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发展养老离不开孝文化的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