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基工程”。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要求,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到养老服务工作突出位置,为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基础、积蓄动能。

高位推动,厚植“苏适养老”人才成长沃土

聚焦保障待遇、职业荣誉、社会认同等关键因素,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养老服务人才成长良好环境。

明确政策待遇。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给予5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最高标准达到每人6万元。全省6个设区市建立月度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十四五”以来,累计发放各类养老服务人才津补贴4626万元,惠及1.5万余名养老服务人员。

改善从业环境。将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纳入城市积分、准入落户政策范围,让养老服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健全保险保障,将机构人员上下班途中和工作意外情形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理赔范围。深化人文关怀,有条件的地区为疫情期间封闭在院的养老护理员家庭提供老年人和子女看护照料服务,切实解除养老护理员后顾之忧。

提升社会认同。联合省委宣传部选树10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向全社会展示江苏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注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盱眙县桂五镇敬老院院长李银江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南通市常青乐龄护理院李楠楠当选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三位一体,创新“苏适养老”人才培养模式

统筹采取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实效。

加强学历教育。民政部与省政府建立部省合作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全国首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打造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政策研究基地、示范引领高地。2021年—2022年共招收本科生339人、研究生45人。支持各类院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养老服务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共有89所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3.23万人。

加强职业培训。省政府2022年、2023年分别将“培训5万人次养老护理员”“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5000人次”纳入民生实事。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明确培训经费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列支保障。开发在线培训小程序,组织录制一批理论和实操精品课程,近三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7.2万人次。

加强实习实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培育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型企业12家,其中1家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录。省级评定24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并给予1413.6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形成示范激励效应。

多措并举,激发“苏适养老”人才发展活力

深化改革创新,通过推进技能等级认定、组织技能竞赛、加强职业规范建设等,鼓励引导养老服务人才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推进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与认定等级挂钩的待遇薪酬政策。“十四五”以来,全省共有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机构46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达到8.4万人。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培训,提升认定质量。推广“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护理+养老”,鼓励执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取证入职养老护理行业。

开展技能竞赛交流。2021年,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圆满承办首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2022年,举办首届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推动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取得广泛社会影响。

提升人才职业素养。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规范》《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正向引导与反向惩戒,净化养老服务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供稿: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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