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对做好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四川省民政厅明确,养老机构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连续14天无本土疫情的(也可以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的转入常态化防控的情形),由地市级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可以实施常态化管理,有序恢复预约探视等服务。

精准实施疫情防控

家属探视满足“六必须”

四川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高效统筹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工作,最大程度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养老服务发展的影响。

通知明确:养老机构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连续14天无本土疫情的(也可以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的转入常态化防控的情形),由地市级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可以实施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三版)》,如:需临时进入养老机构的探视、来访咨询等人员,实行预约入院管理并执行入院“六必须”制度;机构内老年人外出返回、未去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满足入院“六必须”要求方可返院,并在返回当日、次日开展核酸检测。

养老机构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应当启动实施民政部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四版)》。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居家老人关爱服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情况特殊的可商请卫健、疾控部门上门服务。要加强养老机构疫苗接种组织动员。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人员管理、出入管理、院内安全等工作,充分掌握养老机构及其老人的实际需求,协调做好急需物资保障,切实打通就医绿色通道。要细化各项管理服务措施,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对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关爱服务台账。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分类开展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助医、助餐、代购及生活照料等必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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