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一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举例而言,退休人员张先生今年71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经此次调整后,每月可以增加193元,即定额调整28元,养老金挂钩调整105元(5000元×2.1%),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0元【30年×1+(30年-20年)×1】,高龄倾斜调整20元。(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陈头法)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深圳调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