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作了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养老既是家庭要事,也是国家大事。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9.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这意味着我国已进入到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迫在眉睫。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基本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对此,中央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对推动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极为重要。

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意见》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我们在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实际,做好前瞻谋划与科学布局,不断提升对老龄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决策水平,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更好地回应人民对老有所养的期待,不断擦亮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底色。(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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