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年过七旬的申请执行人廖某在家人的陪伴下,从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赶赴桂平市法院执行局,送上精心制作的锦旗表达谢意。

2008年11月,莫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两万元,并说服廖某作担保。因莫某不肯按期还款,周某找到担保人廖某催要借款。

2011年8月,廖某代莫某还清欠款两万元。廖某在向莫某行使追偿权时无果,遂于2012年9月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莫某偿还两万元欠款给廖某,并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廖某于2013年4月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莫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逃跑。

2015年初,桂平市公安机关与法院合力打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依法对莫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近日,在法院协调下,莫某已还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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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桂平法院执行局为七旬老人追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