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养老“第三支柱”在国内正式启航,时至6月26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已达66天。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近日,证监会拟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让市场目光再次聚集“养老金入市”热点。个人养老金如何投资公募基金?哪些代销机构或被优先纳入?围绕这片新“蓝海”,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将展开激烈角逐。


39家代销机构或被优先纳入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关于个人养老金基金范围,根据《意见》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的实施安排,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四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方面,则需满足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条件。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有86只养老目标基金(份额合并计算)符合上述规模标准。此外,针对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需满足的保有规模要求,也有39家机构符合条件。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财经评论员郭施亮指出,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大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出之后,未来将会为资本市场带来一定规模的增量资金补充。

就公募基金的优势而言,上投摩根资产配置及退休金管理首席投资官恩学海强调,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公募基金行业的长期回报和波动控制比较合理,是很多投资者在做退休规划时非常好的配置选择。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则表示,《暂行规定》的出台,使得个人养老金投资更加的市场化,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局限在一些特定的范围当中。通过理财、保险、基金“三驾马车”的运行,竞争机制会使得个人养老投资的赛道中能够起到更加市场化的作用,也可以使得养老金的投资更加多元化、稳健化,从而使得个人养老金的增值大概率呈现增长的趋势。

银行机构尝试新产品体系

由于银行在账户开立、产品代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自《意见》发布后,打造养老金融的综合化服务能力,也正在成为银行角逐养老金融服务的战略高地。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银行在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业务体系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例如,中信银行推出“幸福+”养老账本,实现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养老资产的归集展示,为客户呈现一个跨周期、跨平台、跨资产类别的“养老账本”。北京商报记者登录中信银行手机银行App看到,该行“幸福+”养老账本功能已经面向用户开放,该板块主要向用户展示电子社保卡、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医保电子凭证、养老规划、“幸福+”俱乐部、养老社区几大功能,可全貌展示客户的养老资产状况。除此之外,中信银行在“幸福+”养老账本功能中还添加了“十分精选”产品专区,向用户提供保险、理财、基金产品的购买服务。

华夏银行也推出了“华夏颐养”养老金融系列产品,集合了企业服务、个人服务、账户服务、现金结算服务、资金保值增值、撮合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由于个人养老金参与人广泛、资产端投资相对灵活,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都是重大机遇,业务空间广阔,各类型金融机构都获益;其中,银行可能在客户资源、网点及理财运营专业化等方面优势会明显一些。

王红英进一步指出,近年来,从存贷款、理财等综合金融业务全方位发展使得银行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服务效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不过需要关注的是,目前银行在混合型养老金融产品方面还存在一些人才缺失短板、专业性水平还有待提升。

事实上,在个人养老金账户推出之前,银行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宣布对“四地四机构”进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今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大至“十地十机构”。

6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梳理发现,自2021年12月6日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开始募集以来,养老理财产品已发行27只产品,绝大多数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在5.8%-8%左右,运行稳健。

保险公司提前搭建系统与产品

作为第三支柱养老最重要的参与者,保险业正在蓄势待发。6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多家保险机构了解到,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保险公司纷纷在产品、系统等方面提前着手布局,等待实施细则落地。

某养老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公司在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产品、系统等方面均早已有所准备,同时在持续进行个人养老规划方面的投教。某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相关产品,待监管的落地细则出台后进行产品报送。

尽管《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但商业保险仍有着天然优势。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分析,养老保险产品期限长,在人口高龄化和长寿化背景下可以帮助客户做长期养老储备。

从投资端来看,个人养老金的长期性与保险资金长期配置的属性也天然吻合。东兴证券分析师团队在相关研报中分析,个人养老金年度缴存模式或将增强个人投资者的长期投入理念,长期资金来源也有望促进资金管理机构坚持价值投资、稳健运作,当前政策下,保险公司在长期投资资金管理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在此之前,保险业在参与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不仅推出了传统的年金险和终身寿险产品,近些年,保险业更是直接参与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截至2021年4月末,已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9亿元,参保人数约5万人。今年3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更是扩大到全国范围,试点保险公司也在原有6家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据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介绍,截至今年5月末,专属养老保险保单件数已达15.7万件,保费规模15.7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 李海媛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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