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继2021年我省南京市入选首批行动项目地区之后,近日,我省无锡、扬州两市入选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

无锡市
截至2021年底,无锡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6.3万,占比26.44%。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优化保障措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01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系统谋划
市政府牵头,先后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卫健委、人社局等十余个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推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02
建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不断完善
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地方性法规。围绕全面放开服务市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有序推进试点改革、规范补贴申领发放、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目录、全面强化安全管理等发布30余个政策文件,基本形成以法规为依据、以规划为遵循、以高质量为目标的“1+2+N”政策保障体系,全面系统地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全流程、全领域规范发展,为无锡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03
加大资金投入,兜底保障持续强化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拓宽资金筹措多元渠道。“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府投入养老服务相关资金近20亿元。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更加扎实,困难家庭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10元,年均增长8.9%,符合特困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全面建立并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累计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6.27亿元。着力扩大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覆盖面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受益面,全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超过16%,累计为640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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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需求导向,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瞄准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注重服务设施及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68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100余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区域性助餐中心96个,社区助餐点500余个,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养老服务床位6.7万余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超过80%。积极推动医养融合,重点发展康复护理型、长期照护型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医养一体型养老机构医保定点扩面工作,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市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5%。积极拓宽管理人才与护理人员培养渠道,深入推进政校合作、产教融合,持续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免费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和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增强职业认同。

05
推进智慧养老,领跑发展动力强劲 ��
瞄准“争当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要求,牵头编制并正式发布实施国内首个智慧养老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结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成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全市智慧养老平台,有效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全市老年人提供精准、高效、优质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的机构超过200家,“无锡智慧养老经验”受到多家媒体重点报道与社会广泛关注,连续两年获得“中国智慧养老十大品牌”。
扬州市
截至2021年底,扬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18.7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的26.3%,老年人口增速快、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面对“银发潮”的到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20年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市民生幸福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1号文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高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框架。建立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析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形成了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扬州市着力以颐养社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高质量颐养之城建设,营造“听得到乡音、遇得见熟人”的安养环境,使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01
聚力“三个强化”,完善养老设施
创新提出“小区+、医疗+、公园+养老”的“3+” 养老理念,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需求。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研究制定《扬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扬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区为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试点推行适老住宅建筑面积、大型体育公园周边用地出让时配置养老设施。二是强化环境打造。在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上,对照“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 建设标准,将改造标准细化为基础类19项、重点类15项、提优类10项等三类44项内容。目前,全市已高标准打造宜居住区示范项目43个,其中31个为省级建设任务。三是强化适老改造。统筹实施宜居住区建设和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前,全市已有61处既有住宅单元加装了电梯,已对4426户老年人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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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三种模式”,满足养老需求
统筹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着力推进家庭养老。在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开设养老床位,由养老服务机构入户服务,并对家庭成员进行护理常识培训。全市老年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60%以上,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占比提升至13%。二是着力推进社区养老。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逐步形成,满足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在家门口养老的基本需求,截至目前,新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18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416个,实现了日间照料中心、中心厨房城区街道全覆盖,四年来共建成街道养老综合体12个。三是着力推进医养结合。新建护理院6所,医养结合机构30家,共有医养结合床位8000多张,积极推动3所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分院)开设养老服务,6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康复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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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三个要素”,强化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1年)》,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法制保障;研究制定《颐养社区建设指南》《社区养老机构建设规范》《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等行业地方标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街道养老综合体建设、长护险试点、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等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完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体系。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引导4所高等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采取“企校双师、工学一体”的模式,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定,实施入职奖励和岗位津贴,增强职业吸引力。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确市县两级福彩公益金的60%以上定向用于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养老设施运营及其他为老服务项目。试点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截至2021年,市区长护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00余万人,累计享受待遇9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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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方面”,完善评估认定
一是明确认定评估标准。严格依据《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执行。二是细化认定评估过程。采取“申请审核一批、监测发现一批、摸底排查一批”的方式,结合“线上”信息比对、“线下”入户摸底排查,指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申请后再审核认定,并进行动态监测,尽最大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各地入住养老机构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评估覆盖率已达100%。三是运用认定评估结果。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口医疗、住房等方面出现困难时的专项救助政策,对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失能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提供必要的访视和照料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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