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细则渐行渐近。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元化需求。

会议决定实行的税收优惠为,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且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将领取时税率降到3%,将会使个人养老金对居民更具激励性,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市场基础和群众基础。

近年来中国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为主的基础养老保险体系,以企业年金为主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养老保险等在内的三大支柱。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8074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4797亿人,而参加企业年金这一补充养老保险的群体则更少,人社部数据是截至今年二季度共有12.33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为2954万人。

显然,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保支出缺口日益扩大,单凭第一大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难以有效满足未来的养老支付需求,即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未来可能只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而第二大支柱企业年金的人群覆盖度较小,只能改善一部分人未来的改善型养老需求。要提高未来退休人员的改善型养老需求,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就重托在身了。因此,这次决策层大幅降低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税负,旨在为未来谋。

当然,由于个人养老金属于鼓励性而非强制性范畴,且对居民来说属于跨期资源配置,从制度设计上看,需搭建好激励约束相容的制度安排,以推动符合条件的人自觉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体系中。

首先,探索构建开放准入的个人养老金市场体系。个人养老金体系面对的是相对富裕的阶层,这部分人群的投资选择菜单相对较多,这意味着长期贴现率以及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的调节能动度,决定着个人养老金在人群中的受欢迎程度。为此,在机制设计上,个人养老金的跨期贴现率只有跑赢通胀率,才容易进入居民的跨期投资选择菜单。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尤其是开发更多10年期以上的久期化金融产品。

同时,提高个人养老金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动性,也将有利于提高其吸引力。个人养老金对很多人来说是数十年的跨期产品和服务,为参与者有效管理和平衡好这么长时间个人养老金的风险和收益,提供相应的能动操作空间,将极大提高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

其次,应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目前全国月工资达到缴纳个税水平的居民占比较低,这意味着相当部分的人没有能力参加个人养老金。因此,有效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就需对可能受损人群进行相应补偿,以进行利益平衡。

此外,要有效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也要考虑推动完善社保第一大支柱的改革。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和完善,将有效丰富中国多层次养老体系,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织密防护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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