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婷 王晓辉)截至2021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74万,占全省总人口比例19.6%,超出全国18.9%的平均水平,已呈现“中度”老龄化特征。面对日益庞大、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体,我省拟制定条例,将养老服务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
  有效应对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居家社区养老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建议着眼强化城乡社区养老功能,聚焦养老服务用房哪里来、服务设施怎么建、养老服务特别是助餐服务怎么做、养老服务谁来负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在条例中作出明确规定,为我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市场化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缩小养老服务城乡差距,激励表彰养老服务人员中的先进个人,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针对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草案第二章第十一条增加“城镇居民小区、农村村民委员会,要建设含餐饮、医疗、活动场所、日间照料等设施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站”相关内容,做到建设有标准、检查有依据、执行有抓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充分认识老年群体的社会价值和精神需求,重视老年群体的组织宣传和教育,加强社会服务的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做好饮食社会化等相关工作,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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